利川县林业局在复函中介绍,由于当地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野猪种群增长迅速,野猪猖獗,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以张希良为首的一批致力于服务护农狩猎公益事业的市民自愿组建了利川县护农狩猎队,并于2021年10月25日向林业局提交了申请。利川县林业局于2021年10月26日批准其申请成立利川县护农狩猎队,现正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今后,利川县护农狩猎队将开展护农狩猎活动。
不过野猪怎么打,黎川县林业局也提到,打猎需要持枪证和狩猎证,依法持枪打猎合法有效,不得使用陷阱、电网等非法打猎方式。不过,公安部门尚未下发允许猎人购枪的文件,还需等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才能办理购枪手续。
此次事件的起因,是近两年在全国多地闹事的猖獗野猪。在黎川县,“一批愿意为护农狩猎公益事业服务的市民自发组建了黎川县农民护猎队”。在有关部门已将野猪等野生动物防控纳入“林长制”考核范围的政策背景下,自然没有问题。因此黎川县组建野猪捕猎队伍保障农民利益,需依法办理持枪证及狩猎证,黎川县林业局第二天就迅速批复了“农民护猎队”的申请。
尴尬的问题是,接下来该怎么办。这支“农民护猎队”当然不能学壮汉,赤手空拳与野生动物搏斗,必须有武器。但根据相关规定,在处理野猪过程中,“不得设置陷阱、拉电网等非法捕猎手段”。至于猎枪,“依法持枪狩猎有效合法”,但“公安部门尚未下发允许猎人购枪的文件,要等相关政策出台后才能办理购枪手续。”
看来,黎川县“护农狩猎队”正面临一个难以破解的“困境”,他们寻求“批判的武器”,却遭遇“批判的武器”,没有猎枪的狩猎队,就如同没有坦克和弹药的军队,如何作战?
任何行动都可能受到多重条件的约束,通常情况下,只要每一项行动的必要性足够强,一些条件的改善就会迫使其他限制条件放宽。

但黎川县“农保猎队”遇到的问题,却是一个普遍的问题。简单来说,老百姓购买枪支武器的政策,既敏感,又缺乏政策灵活性,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接近红线的问题。相较之下,“野猪灾”的级别和优先程度,恐怕就不对等了。
不只是狩猎队,这几年动物园里发生过不少野生动物伤人的事件。动物园里麻醉枪的缺失,也和管制枪支的严格管理有关。这不仅涉及到监管法规的严苛程度,还涉及到持枪人、经办人、管理人员之间的权责博弈。枪支弹药属于危险品,在我国,持枪人需要办理持枪证,否则会涉嫌非法持枪。买枪打猎而被判刑的案例屡见不鲜。一旦枪支出了问题,那可是个大麻烦,有时候,一办就成了烫手山芋。
近年来,各地纷纷成立类似的狩猎队,恐怕也遭遇到了这个“天花板”。
2019年1月,浙江杭州临安区官网发布消息《临安区创新狩猎模式减少猎枪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消息来源为临安区林业局(农业局)。文章中,当地林业局提出“把创新林区狩猎模式管理、减少猎枪作为营造平安环境的重要内容”。
具体措施是,一是取消原有各镇(街道)组建的狩猎队,二是将历史遗留的猎枪弹药全部回购。但以“调剂人口”为目的的狩猎活动还是要开展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合理调配猎枪数量……区林业局负责重新装备猎枪……加强猎枪管理,区公安局负责猎枪弹药的集中保管、发放、回收和日常维护,确保猎枪管理绝对安全。”同时,“全区成立野生动物保护队。”这个方案说到底是当地林业局承担了责任和麻烦,也可能承担了潜在的风险。但无论从政策空间还是社会现实分析来看,似乎都很难有更可行的方案。
目前,严控枪支的政策空间,短时间内不太可能对野猪放宽。要把难事变成可行,只能通过合理配置责任、相关部门勇于担当,把相关管理及配套措施做到尽可能全面、尽可能严格,在现有的政策空间内不断创新。在这个问题上,“不冒风险、不费力气就把事情做好”恐怕并不容易。在这方面,杭州临安区林业局的做法值得其他地区相关部门借鉴。
标题:黎川县组建野猪捕猎队伍保障农民利益,需依法办理持枪证及狩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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